尊敬的广大患者及家属:
为进一步提升精神心理疾病诊疗服务水平,满足患者的多样化治疗需求,经医院研究决定,自2025年5月21日起,我院将重新开展“经颅磁刺激治疗(TMS)”自费医疗服务项目。现将相关事项公示如下:
一、项目基本信息:
1. 项目名称:经颅磁刺激治疗(Transcranial Magnetic Stimulation, TMS)
2. 适应症:适用于抑郁症、焦虑症、失眠、精神分裂症(部分症状)、创伤后应激障碍(PTSD)等精神心理疾病的辅助治疗。
3. 治疗优势:非侵入性、无痛、安全性高,可作为药物治疗的补充或替代方案。
4. 禁忌症:癫痫病史、颅内金属植入物、心脏起搏器植入者等患者禁用(具体以临床评估为准)。
二、收费标准及说明:
1. 收费标准:根据《广西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(2024年版)》及成本核算,本项目按72元/次收取费用(具体疗程次数根据患者病情制定)。
2. 费用类型:本项目为自费项目,暂未纳入基本医疗保险、公费医疗等报销范围。
3. 缴费方式:患者需在治疗前签署《自费项目知情同意书》,并按疗程预缴费用。
三、治疗流程:
1. 门诊/住院患者需由主治医师评估病情,确认符合治疗适应症后开具申请单。
2. 预约登记:凭申请单至TMS治疗室预约治疗时间。
3. 治疗实施:由专业医师操作,每次治疗时长约30分钟,疗程周期视病情而定。
四、注意事项:
1. 治疗前需完善相关检查(如头颅CT脑电图、影像学检查等),排除禁忌症。
2. 治疗期间需配合医师监测疗效及不良反应,定期复诊评估。
3. 如遇特殊情况需暂停或终止治疗,请及时与主治医师沟通。
五、咨询方式:
联系电话:17878988525(李主任)
服务时间:周一至周五(上午:08:00—12:00;下午:15:00—18:00)